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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广西海城区:连输三次后“偷袭”,被指“不讲武德”

  近期,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政府在面对市民陈某宏先生的一系列行政决定中,屡次发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却屡次被市政府撤销。

 

4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陈先生供图

  70多年老宅遭遇“违建”

  据了解,2010年4月1日,陈先生从海城区靖海镇细小岭村冯某娟处购买了位于该村的249号房屋。自2010年4月13日起,陈先生将家庭户籍迁入该住所,并长期居住于此,该处直至今日仍为其家庭唯一住宅。

  出生于1932年12月5日的冯某娟老奶奶,在接受广西桂鸿凯律师事务所的询问笔录时表示,位于细小岭村249号房屋是上世纪50年代所建,一直由她一家人居住。在2006年前后,该房屋进行了一次翻新,直至卖给了陈某宏,她均在此居住。

  自2016年起,北海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俊辉公司)与陈先生就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的一系列行政事件更是将这一纠纷推向了风口浪尖。2019年10月,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始对陈先生的房屋进行调查。2022年5月17日,海城区政府在陈先生的房屋外墙上张贴了北城行政字〔2022〕85号《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该《催告书》背后是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9月18日,作出的北综执高德罚〔2021〕26号《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陈先生按照《催告书》的要求向海城区政府提交了书面陈述意见,但遗憾的是并未得到回应。他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俊辉公司串通的结果,该《决定书》在认定事实上存在不清之处,证据不足,且未曾向他本人正式送达。随后,依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执行决定书》,也被陈先生认为是缺乏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严重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2022年5月30日,海城区政府向陈先生发出了北城行政字〔2022〕91号《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陈先生在细小岭村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228.17平方米平房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此后,区政府在多次公告和催告后,依然未见到他的拆除行动。最终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区政府决定对原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强制执行。

  然而,陈先生并不接受这一决定。他于2022年6月28日向北海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在10月19日得到了复议决定——撤销该〔2022〕91号《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这仅仅是漫长行政纠纷的起点。在连续的行政诉讼与复议中,海城区政府分别于2023年1月16日、2024年1月13日、2024年9月29日,发出〔2023〕36号、〔2024〕19号、〔2024〕57号《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但均被北海市政府撤销。这已经构成了连续的行政失误和法律程序滥用。

  安置承诺成空谈,公然违法强拆

  2024年7月13日,在海城区高德街道办的协调和见证(盖公章)下,陈先生与俊辉公司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在沟通中,街道办陈某昌书记、马某华副主任及俊辉公司黄某雄曾多次口头承诺,细小岭村S21号地块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及施工许可证,并已报建。当陈先生要求查看这些证件时,却被告知证件已办好但尚未领回。随后,陈先生得知该S21号地块的征收补偿工作尚未完成,让他对陈、马、黄三人的承诺产生了疑虑。

  此外,《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明确为陈先生安置在规划审批总楼层为20层的某幢楼中的11层两套房屋(每套约100平方米)。然而,在拿到该《合同》的次日,黄某雄却告知陈先生,该幢楼的规划高度只能审批为10层,这使签订的上述《合同》在实际上变得无法实现。

  最近的一次强拆事件更是将这一系列事件推向了高潮。10月23日,数十名身着制服的执法人员突然对陈先生的房屋进行强拆。他质问执法人员出示强拆文件时,带队领导称没有文件。而当问及是谁指示进行强拆时,他们表示只是接到指令就前来执法,并不清楚具体是谁的指示。

强拆现场。陈先生供图

  陈先生愤怒地表示:“区政府竟然不讲武德搞偷袭!在法治时代的今天,海城区政府的做法简直是太荒唐了!这是公然知法犯法、滥用职权等不法行为。忽视群众迫切需求与权益的严重问题,不仅触碰了党政部门公信力的底线,更是对法律精神的严重亵渎。”

 

细小岭村249号房屋被拆现状。10月25日摄

  陈先生呼吁海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当地群众对于海城区政府的行政决策和执法方式提出了质疑,要求相关部门对这一系列事件进行彻底调查,并给予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和交代。(完)
  来源:生活观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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