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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印象江湾”未亮相先惹官司 广西和友公司缺席庭审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房地产合作的纠纷案件。原告方鉴于《印象江湾合作建房合同》所衍生的问题,将广西和友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韦荣芬诉至法院。

 

  然而,在庭审当日,被告和友公司以及韦荣芬本人在收到法院传票这一合法传唤后,竟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庭审,且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法院遂依法对该案件进行缺席审理。

  据悉,南宁“印象江湾”项目在尚未建出地面,便已深陷合同争议的漩涡。依据民事诉讼程序相关规定,被告缺席并不会对法院依法查明事实、作出公正裁判产生影响。目前,该案的庭审环节已然结束。

  此次缺席审理的情况,不仅凸显出和友公司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法律意识的极度淡薄,同时也警示合作方在与其开展合作时,务必审慎对待签约环节,妥善留存相关凭证,以此防范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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