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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印象江湾”:购房款难退,投资商态度嚣张

  近日,广西南宁市民唐女士向媒体反映,她于2021年购置了南宁“印象江湾”项目的房产,合同约定2023年底交房。然而,三年时光匆匆流逝,该项目地面仍是一片待建之地。当唐女士他们提出退款要求却被拒绝,并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该项目投资商的相关负责人叶总竟嚣张回应:“可以,你走什么都得,你想走什么就走。”

“印象江湾”售楼处

  21万购房款,换来的竟是一片荒地

  据唐女士介绍,2021年12月,他们与广西和友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友公司”)签订了《印象江湾合作建房合同》,以每平方米5000余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宣称开发的“印象江湾”项目中的某号房。签约当日,他们便向和友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了首笔合作建房款21万余元。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前。

  然而,直至2023年12月底,“印象江湾”项目所谓的用地依旧保持着原始未动工的状态,现场没有任何施工的迹象,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交房的条件。

  经过唐女士他们的多次交涉,和友公司以“即将开工”为由,于2024年1月25日与唐女士签订了第二份合同,和友公司将交房日期延后至2025年12月31日。但遗憾的是,直至2025年12月底,该项目地面仍未见有楼房建设。

  “你走什么都得”——投资商的底气从何而来?

  唐女士爱人陈先生多次联系和友公司相关负责人叶总商议退款,但均无果。据一段2025年12月17日的通话录音显示:

  叶总:退款要等开卖以后,建起来16-20层就可以开卖。

  陈先生:之前致电给你不是说只要动起来(开始建设)就可以退款了吗?

  叶总:老板说要等建到16层以后才能开卖。

  陈先生:那我只能走法律程序。

  叶总:可以,你走什么都得,你想走什么就走。

  这段录音中,投资商对于购房者“走法律程序”的淡然态度,不禁让人深思其背后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

  项目现状:购房者需警惕

  据悉,“印象江湾”项目属于三产房性质。通过某平台查询发现,和友公司存在诸多风险问题。其自身风险多达17条,其中重要风险6条;周边风险18条;历史风险22条;预警提醒9条。在“法律诉讼”板块,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6条、开庭公告4条、法院公告4条、终本案件6条。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1月16日,因涉案金额高达150453元,和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韦荣芬已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列入限制消费令名单,这已是该公司第9条历史限消令。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8月11日期间,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因未履行法律义务,已被累计下发10次限制消费令。

  律师提醒:购买需谨慎

  针对陈先生的遭遇,有法律人士指出,“合作建房”模式往往规避了商品房预售的监管要求,购房者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投资商以“合作建房”名义销售房产,实质上是在进行变相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这种行为涉嫌违法违规。

  事件进展:购房者已报案

 2026年1月26日,唐女士已向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并递交了《刑事控告书》。对于“印象江湾”项目的后续进展以及众多购房者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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