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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打假人孙阳兵涉“罪名变脸”案

  知名打假人孙阳兵涉“罪名变脸”案:十年维权遭刑责,坚称无罪执着申诉
 
  核心提要:合肥民间知名打假人孙阳兵,十年深耕消费维权与行政诉讼领域,推动诸多次举报投诉整改、数百起诉讼落地,助力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2023年,其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拘,后检察机关将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罪,经合肥市一审、二审审理,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孙阳兵始终坚称无罪,辩称自身文化程度不高,涉案“辱骂”的言辞明确针对的是不特定枉法者的表述,即使存在过激的不当表达,但非刑事犯罪;孙阳兵还表示,其在收到合肥市一审、二审判决前,从来没有认为合肥的法官有过枉法裁判的行为;孙阳兵怀疑,该案系对其长期打假维权的打击报复。
 
  目前,孙阳兵已启动再审申诉程序,诉求改判无罪、讨回清白。该案引发社会对维权边界、司法部门对寻衅滋事罪这种“口袋罪”随意定性的广泛热议。
 
  人物背景:十年打假路 民间维权者的“较真”坚守
 
  今年39岁的孙阳兵,是合肥民间维权圈颇具影响力的打假人,深耕消费维权、行政信息公开申请及行政诉讼领域十年。不同于专业维权机构,他无任何后台支撑,全凭“较真劲”聚焦市场乱象与行政履职漏洞,坚持依法维权。
 
  十年间,孙阳兵紧盯商家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标签违法、食品非法添加、食品安全等问题,累计发起诸多次举报投诉;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信息不透明等情况,依法提起数百起行政诉讼,即便面临压力,始终未退缩。其维权行为多次推动商家整改、行政机关规范履职,不少消费者受其帮助,在民间维权群体中,他被公认为值得信赖的“主心骨”之一。
 
  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购物广场在2016年销售的霍山铁皮石斛枫斗(特级)虚假标注保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号等违法行为,共计销售了五十多万元,合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只给予了警告,并获得了合肥法院判决的认可;孙阳兵依法申请判后答疑(以案释法),但至今没有任何回应。据孙阳兵称,合肥市的二级法院现在也都剥夺了其就此案其他违法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2014年,孙阳兵要求深圳移动公司公开计时计费信息,深圳移动公司拒收申请,被深圳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违法。
 
2015年,孙阳兵要求合肥燃气公司公开其占用公园修建停车场的相关审批文件等,合肥燃气公司不予答复,合肥法院判决责令答复。
 
  案件起因:行政诉讼存不解 言辞过激引惩戒
 
  孙阳兵涉刑的直接起因,是其对多起行政诉讼判决结果的不理解而提起的上诉。据检方指控材料,近年来,他因多起行政诉讼与合肥市蜀山区、庐阳区、包河区等多家基层法院产生交集,因对部分裁判不理解,以及对比一些不特定枉法者的渎职等,其在多份行政上诉状中写下“故意枉法裁判的法官死全家”、“故意枉法裁判的法官不配当法官”等过激言辞,部分表述存在过激不当之处。
 
  根据(2024)皖01刑终637号终审裁定书载明,上述过激言辞确系孙阳兵亲笔书写,文书原件无涂改痕迹,该部分内容经一审、二审庭审举证质证,被司法机关作为涉案核心证据采信。孙阳兵及其家属辩称,其文化程度不高,不擅长文雅表达,相关言辞明确针对的是不特定枉法者的表述,即使存在过激的不当表达,但非刑事犯罪,且其在收到合肥市一审、二审刑事判决前,从未认为合肥的法官有过枉法裁判的行为。
 
  据悉,2019年4月,孙阳兵因上述过激言辞,被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处以15日司法拘留,法院同时送达《拘留决定书》,孙阳兵2019年4月和5月期间,连续三次向合肥中院邮寄《拘留复议申请书》等,但合肥中院至今没有作出任何复议决定。
 
  案件转折:“罪名变脸”引争议 敲诈不成立改定寻衅滋事
 
  2023年1月11日,孙阳兵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拘,后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悉,警方立案依据是孙阳兵多年打假维权、举报索赔行为——部分被举报商家负责人反映,他在举报违规后,曾以“不赔偿就持续举报、提起诉讼”相要挟索要赔偿,警方据此初步认定其涉嫌敲诈勒索罪。
 
  孙阳兵对此予以否认,其家属及熟悉他的维权人士均表示,他打假维权从未谋取私利,也从未主动找任何商家索赔,都是商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法院将其联系方式给到商家后,商家主动联系其。孙阳兵投诉获得的赔偿要么用于维权开支,要么返还受影响消费者,本人未从中违法获利。庭审中,警方提交了商家证言、微信记录、索赔凭证等证据,但检察机关核查后认为,上述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既不能证实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无法佐证其实施“威胁、要挟”行为,不足以认定敲诈勒索罪成立。
 
  令人意外的是,检察机关未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是以孙阳兵多次辱骂法官的行为,认定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并将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罪,向肥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一“罪名变脸”操作,成为该案最核心的争议点。孙阳兵一方认为,此举系“敲诈罪名定不了,便换罪名刻意入罪”,本质是对其长期打假维权的打击报复。
 
  审理过程:二审维持原判 被告人拒不认罪
 
  肥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听取孙阳兵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庭审中,控方出示了上诉状原件、法官证人证言、司法拘留决定书、孙阳兵供述等核心证据,主张其多次辱骂履职法官,法院工作人员要求其更改上诉状但其拒绝更改,经惩戒仍不悔改,严重干扰司法履职、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孙阳兵及其辩护人当庭辩解:其文化程度不高,不擅长文雅表达,相关言辞明确针对的是不特定枉法者的表述,即使存在过激的不当表达,但非刑事犯罪,且其从未收到法院工作人员要求其更改上诉状,其之前从未认为合肥的法官有过枉法裁判的行为。同时,罪名变更程序违法,系刻意入“口袋罪”,且审理主体与此前行政诉讼相关联,审理不中立,存在打击报复情形。
 
  另外,孙阳兵表示,其曾多次联系合肥中院,咨询就其2019年4月被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一事的前后三次复议申请什么时候能够给出复议决定,但没有得到任何理会。故其2022年下半年前往北京信访合肥中院及其院长,合肥中院立马以孙阳兵涉嫌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为由,将线索移交给了公安机关,孙阳兵于2023年1月11日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孙阳兵从2015年至2020年在行政上诉状中多次辱骂合肥法院法官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此前被司法拘留的15日折抵刑期。
 
  一审宣判后,孙阳兵当庭上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理由与一审辩护意见一致,坚信自身被冤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其辩护人同时提交佐证材料,进一步论证其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同时,孙阳兵和其辩护人认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能既当运动员又来当裁判,其应当回避审理,故申请管辖权转移,却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驳回。
 
  2024年11月1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01刑终637号终审刑事裁定,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孙阳兵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法院明确回应,案件办理全过程遵循法定程序,不存在打击报复情形,孙阳兵的行为已超出合法维权边界,刑事追责于法有据。
 
  后续进展:执着申诉求清白 信访包案带来新希望
 
  终审裁定生效后,孙阳兵未服判息诉,始终坚称无罪,认为该案系对其长期打假维权的打击报复,“所谓超出维权边界,不过是不肯向不公低头的代价”。目前,他已依法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相关检察机关提交申诉材料,启动再审申诉程序,核心诉求为撤销一、二审裁判,改判无罪、纠正冤错,还自身清白,为民间维权者争取合理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孙阳兵的申诉恰逢2026年全国检察机关信访包案制度落地。该制度明确,首次刑事申诉原则上由院领导包案,实行优先受理、办理、化解,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诉求,严禁久拖不决。这一制度让孙阳兵及其家属看到希望,期盼能查清事实、获得公正处理。
 
  截至发稿,孙阳兵的申诉材料已完成受理登记,再审审查程序正在依法推进中,暂无最新进展。
 
  社会热议:维权边界何在 司法定性引深思
 
  孙阳兵案引发社会广泛热议,核心争议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孙阳兵的行为究竟是“寻衅滋事犯罪”,还是个别法官对号入座就能定罪;二是检察机关从敲诈勒索罪变更为寻衅滋事罪,是依法定案,还是“证据不足就换个罪名”和“刻意入罪”;三是公民依法维权的边界应如何界定,言辞过激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合肥法院是否应当回避案件审理。
 
  不少民间维权人士表示,孙阳兵十年打假维权、为消费者讨公道,仅因个别法官对号入座就被定罪,还遭遇“罪名变脸”,难免让维权者寒心,也让人怀疑该案存在打击报复嫌疑——毕竟,他多年打假和行政诉讼确实得罪了不少商家及相关部门。
 
  业内人士则称,公民享有合法维权权和言论自由,但行使权利需在法律框架内,不得侵犯他人权益、破坏司法秩序。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时,应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区分“不当表达”与“刑事犯罪”,既维护司法权威,也保护公民合法维权权利,避免维权者因“较真”付出沉重代价。
 
  孙阳兵表示,即便申诉之路艰难,也会坚持到底。他不仅为自己讨清白,更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让社会关注民间维权者处境,推动维权环境优化,让正义不再迟到。我们将持续关注该案申诉进展,及时发布最新动态。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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