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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沿海各市调整规划保护红树林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去年督查广西发现沿海城市规划存在调减红树林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开发让路现象,我区相关部门和沿海城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调整城市规划,开展红树林人工种植作业,建立联防联治实施办法,确保现有红树林面积不减少。

  钦州市今年1月调整优化了滨海新城建设规划,要求新规划不占或少占用红树林;3月,聘请了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对红树林保护区进行全面论证,编制了保护区调整修改方案;目前该市设置了6个红树林固定监测点和1个生态监测样地,定期开展生态监测活动;制定了今年人工种植红树林方案,计划8月底前完成人工种植红树林800亩。

  北海市及时调整规划,将已取得红树林砍伐证及项目海域使用权证等相关手续的286亩红树林暂缓砍伐,重新核验;在去年6月获批复的《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总体规划(2014-2040年)》中,将4000多亩红树林规划为东港新区码头仓储物流用地,现正修改规划拟加以保留,不再开发。

  防城港市采取措施拆除了违建栈桥,今年已先后5次补种红树林2000多株。

  与此同时,广西海洋局会同山口、北仑河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就红树林生态修复、红树林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保护、红树林生态保护执法监察等进行调查研究,针对红树林分布广、管护难度大等特点,和当地政府一起制定了保护区、县、乡、村四级联防联治实施办法。自治区海监总队和保护区海监支队共同研究制定了《广西海洋自然保护区执法巡查办法》《广西海洋自然保护区案件管理暂行制度》,将依法依规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北部湾沿岸红树林面积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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