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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把脉”

  管理制度不健全、扶持对象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近日,针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把脉问诊,对症下药,从根源上解决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顽症。

  截至今年8月底,全区各级财政已落实扶贫资金221.49亿元,比2016年全年筹措资金总额增加了33.72亿元,增幅约18%。随着资金规模的大幅攀升,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今年3月,广西印发执行新修订完善的《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解决财政扶贫资金“从哪来”“怎么分”“如何用”“谁来管”“效率低”等问题,从制度上堵住扶贫资金管理漏洞。

  自治区财政厅提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要严控扶贫资金使用关键环节。一是把握扶贫资金分配环节。抓好“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对照管理,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优先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重点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二是规范资金审核环节。

  要求市县进一步完善、细化扶贫资金审核流程及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在扶贫资金审核、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机制,着重把好申报材料的第一道审核关口。三是落实资金公告公示环节。在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信息及时准确公开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告公示渠道和形式,扩大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受众面,实现扶贫资金的阳光运行。

  此外,广西强化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跟踪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快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落实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对扶贫资金使用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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