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主持闭幕会并作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6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常委会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分别审议、表决任免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表决决定任命了新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表决任命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彭清华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受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黄洲、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秦斌代表受任命人员发言表示,要忠于使命、履职尽责。
彭清华强调,希望受任命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廉洁从政,不辜负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信任,不辜负全区各族人民的期望,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彭清华说,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履职的5年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使命光荣,重任在肩。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凝心聚力、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要坚定不移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握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切实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权,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完成今年各项任务,为做好本届常委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张晓钦、张秀隆、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秘书长李国坚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黄伟京、丁向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等列席会议。
当天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各项报告的审议情况报告,决定将各项报告交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记者 许丹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国坚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
韩元利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蒙建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耀革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拥军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蒋明红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
章远新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龙群(女)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邱祖强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柳德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成善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胡 焯为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黄 洲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刘宏武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莫 桦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唐咸仅为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曹坤华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厅长;
何朝建为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朱学庆为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林金文为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关 礼为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李宁波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建军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檀庆瑞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周家斌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陈鸿起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杨 焱为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刘 俊为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黄显阳为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蒋连生为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张 虹(女)为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廖品琥为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眭国华(女)为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石东龙为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甘 霖为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蒋和生为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厅长。
(三)
任命:
秦斌、韦翼群、何敏、雷永达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覃黎魁、吕玉波、刘志和、兰志才、朱东风、蒋才忠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
免去:
林金文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